为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成果,省安全监管局规定,企业必须建立五项长效机制,即:一是建立岗位安全看板管理制度;二是作业安全报告制度;三是建立班组安全标准化考评制度;四是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五是建立现场安全状况评估制度。省安全监管局将创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州(市)、县(市、区)和省属大型企业集团,限期完成任务。上述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有效地推进了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6月,全省已有2663座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实现安全标准化;1126个煤矿中除长期停产的229个外,正常生产的897对矿井全部达到了省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有38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已有7户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获得总局和省局审核、公告,73户三级标准化企业获得州(市)局审核,200户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