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2014年沈阳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监督抽查53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53批次产品,合格50批次,合格率为94.3%。
本次监督抽查委托辽宁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检验任务。监督抽查依据《2014年沈阳市防火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14年沈阳市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14年沈阳市消火栓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执行,按GB15930-2007《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对防火阀产品的外观、驱动转矩、复位功能、温感器控制、手动控制、电动控制、绝缘性能、关闭可靠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按照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及结构检查、操作力试验、20℃喷射性能、灭火器充装量检查、气密性检查、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及筒体壁厚、灭火剂质量检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按照GB14561-2003《消火栓箱》对消火栓箱产品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材料、箱体刚度、箱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沈阳弘卅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的一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格型号MFZ/ABC4生产日期2014.6),灭火剂质量检验项目不合格;沈阳瑞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的一批次“瑞德”防火阀(规格型号320250生产日期2014.5),温感器控制项目不合格;沈阳集盛消防器材厂的一批次消火栓箱(规格型号800×650×240生产日期2014.6),箱体材料厚度,箱门玻璃厚度项目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