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嵩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嵩县环境保护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招标期间第二标段有效的报名家数不足三家,对该项目第二标段进行第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嵩县环境保护局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2.5 招标内容: 重金属采样专用车
2.6 标段划分:只有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3.3 具有环保器材装备生产或环保器材装备经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2014年 1月 22日至 2014年 1月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4.3各标段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139388013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39777 18238822866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坊城1305室
嵩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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