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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告
日期:2015-08-20 17:19  点击:23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询价公告

受康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PX2014-0086

(2)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3)项目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现场勘察安排:自行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应具备本采购项目所需相应的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5)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保证15日内供货。

3、报名所带证件(以下均为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开户许可证;

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2投标报名时间从2014年06月03日-2014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8:30点-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康平县朝阳路康平县财政局4楼)本项目联系人处投标报名。

3.3询价文件领取时间从2014年06月03日-2014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8:30点-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康平县朝阳路康平县财政局4楼)本项目联系人处领取询价文件。

注:如供应商投标报名或领取询价文件时间超出上述要求的截止时间,我中心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

本次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4年06月09日上午 9:0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地点: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7.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康平县朝阳路康平县财政局4楼

邮政编码:110500

联系电话:024-87337860

联 系 人: 李佳洧

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6月03日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范 数量
KP(X)2014-0086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详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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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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