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受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委托,经市采购办批准,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对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江铃双排(自卸车)及锐骐皮卡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询价编号: CGXJ2014-004 2、项目名称: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江铃双排(自卸车)及锐骐皮卡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江铃双排(自卸车)及锐骐皮卡车(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数量:江铃双排(自卸车)1辆;锐骐皮卡车(生产用车)2辆。详细见《询价文件》。预算金额:标段一:人民币10万元;标段二:人民币18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必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提供报名基本情况表(传真有效); 2.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询价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下载询价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到2014年04月29日12:00时前须报名。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六、询价保证金 交纳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04月29日12:0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询价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 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04月30日09:30时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 定于2014年04月30日0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以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评标监督权利、认可询价结果。 九、供应商对非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下同)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采购组织机构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正,并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作出是否延长采购响应截止时间的决定。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允许其获取,但其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 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8-7699057 (2)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78-7765621、 传真: 0578-7262863 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中心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2014年04月21日 |
自卸车采购公告
日期:2015-08-20 17:19 点击: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