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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低速货车采购公告
日期:2015-08-20 17:19  点击:54

根据广昌县政府采购办批复,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驿前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采购自卸低速货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编号:FZJH-2014-X005

2、询价项目内容及要求:

产品类别

数量

单位

产品型号

产品参数说明

备注

自卸低速货车

1

辆

福建龙马牌

型号:LM4010D2A

发动机型号:490Q(BI)

排量 :2540CC, 功率:45.6千瓦

发动机商标:3200

确保原厂正品

3、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投标单位必须是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供应商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报价表(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

(4)报名时须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600元整。落选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询价文件规定在货物验收后凭合同及货物验收单并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5、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免费索取,逾期拒售。

6、开标地点: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昌办事处。地址:民政局对面(天天大药房通道内四楼401号)

7、开标时间、响应截止: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达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昌办事处。

8、联系人:卢女士 0794-3633918

9、采购人:驿前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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